秘史探寻:清朝的法定历书《时宪历》的修订还有这番事

      • 发布时间:2021-11-28 14:15
      • 作者:www.yfxzm.com

      在中国,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悬挂、摆放日历,在辞旧迎新之际换上新一年的日历,不仅是一种对时间的记录方式,更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新一年的期待。现代人使用的日历形制多样,令人目不暇接,换上什么样的日历,全凭个人喜好,似乎不太讲究。但是在古代,换日历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讲究多着呢!

      在中国古代,历法的制定关系到农业生产、国之根本,因此备受重视。《宋史》中就曾写道:“帝王之治天下,以律历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历而至。历以数始,数自律生,故律历既正,寒暑以节,岁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绩以凝,万事根本由兹立焉。”可见,历法推算精确,农业生产才能有好的收成,民生教化才能推广,国家的治理才能更加稳固。

      古代官定历法又称皇历,清朝官方法定的历书为《时宪历》(乾隆皇帝即位后,为避其“弘历”之名,改“历”为“书”,《时宪历》更名为《时宪书》)。清代《时宪历》的前身是著名的《崇祯历书》。《崇祯历书》由开明士大夫徐光启、李之藻及德国传教士汤若望等人编译,吸收西方先进天文学知识而对中国传统历法进行改革,在历法推算的精确度上较中国传统历法有很大的进步。但由于种种原因,《崇祯历书》在明朝的颁行并不顺利。

      17世纪末,明清易代,纷飞的战火几乎将刻印《崇祯历书》的全部版本毁于一旦。坚守在宣武教堂的汤若望以性命维护贮藏于教堂内的《崇祯历书》图版和大批珍贵的中西文典籍,才使得这本优秀的历书免于战火破坏。

      清军进据北京后,要求城内居民全部迁往外城,汤若望担心搬运会对历书造成严重损坏,便采取灵活策略,主动表明愿为新王朝效力,并将《崇祯历书》稍加删改,以《西洋新法历书》的名义呈献清廷。

      刚刚进入中原的清朝皇帝十分重视历法的修编,认为历法年久失修、舛误百出是前明朝走向覆灭的原因之一,因此新王朝亟需制定一部超越前朝的新历书。汤若望进献的《西洋新法历书》恰好迎合了他们对新历书的需求,而汤若望个人丰富的天文学知识和出色的天文推算能力也受到摄政王多尔衮的认可和推崇。

      顺治元年(1644)七月,摄政王多尔衮下令将《西洋新法历书》命名为《时宪历》,作为清王朝的法定历书,颁行天下。

      然而,新历书《时宪历》仍面临来自旧历法的质疑和挑战,新旧历法之争还在继续。顺治元年八月初一,新旧历法在观象台上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对于当日日食的观测,旧历法差了几个时辰,而采用西洋新法的《时宪历》“分秒时刻,纤忽不差”。至此,经过实际考验的新历法战胜旧历法。

      顺治二年(1645),清廷下诏,归定于每年的十月初一日颁行次年《时宪历》。但是由于清代疆域辽阔,一些边远地区常常在新年已经到来的时候仍未收到新的历书,因此,后来又将历书颁行时间改为每年的四月份。

      每年二月份,钦天监对下一年度的《时宪历》进行推算,推算完毕后将新的《时宪历》刊刻成板,其式样呈送御览。皇帝一般并不懂天文、历算,因此呈送御览只是一个制度性的手续。皇帝批复后,即照时刊印。四月初,印刷好的历书送交兵部,颁发各省。

      各省官员们接到颁赏的《时宪历》后,由地方布政使拨正项经费组织刻印,印好的历书须钤盖各省所存钦天监时宪历印信,然后以官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售卖。严禁私刻或提价售卖,违者将治重罪。但即便如此,由于有利可图,地方私刻历书等情况仍屡禁不止。

      《时宪历》除了通行的汉文本外,还有部分满文、蒙古文本,用来颁给各地驻防将军及蒙古、回部的王公。此外,《时宪历》不仅用于国内颁行,还作为朝贡体系中宗藩交流的赠礼。每年,朝鲜、琉球、安南等国都会派遣使臣前来朝贡,并迎回历书。

      在清代,一本新历书从钦天监到达寻常百姓手中,需要耗费近一年的时间。一本小小的《时宪历》里,凝聚着古代最先进的天文历法推算技术,承载了新朝帝王励精图治的政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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