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陈”威名汉朝的最强军种之一 它究竟有多强大?
- 发布时间:2021-11-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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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陈”之“陈”,乃“阵”的古字,本义是指战车和徒兵(步卒)的排列,即军阵、战阵的意思。到了汉代却发展成陷阵部队,也就是我们现代所说的特种部队。
汉代军中,亦有以“陷陈”为名的作战分队,主将为“陷陈都尉”,这一官职在《史记》与《汉书》里未有记载。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博物馆藏有一件汉代青铜弩机,上有铭文四行23字曰:
“陷陈都尉马士乍(作)紫赤间,间、郭师任居,建武十年丙午日造。”
文中提到的“紫赤间”,乃弩机的名称,由陷陈都尉马士监作。制造“间”(弩牙)和“郭”(铜铸机匣)的匠师名为任居。文中的“建武十年”,当是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年号。
据《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记载,秦朝及汉初,各郡皆设尉一人,“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即作为郡守的副职,主管当地军务与治安,汉景帝中二年(前148)更名都尉。后来武帝又设置三辅都尉、关都尉,以及掌管屯田事务的农都尉、主蛮夷降者的属国都尉等等,都是地方驻军的长官。东汉建武六年(30)罢郡国都尉,九年(33)省关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后世“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两汉郡国维持地方治安的常设都尉,其称呼多带有辖区的地名,如泰山都尉、上河农都尉、张掖属国都尉等。另外在作战部队里亦有都尉,属于将军、将统辖之下的中级武官,与校尉等秩,掌军之一部。此类官职起源于战国,见《史记》卷73《王翦列传》:“(楚兵)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秦朝建立后,军中亦有此职,见《史记》卷95《樊哙列传》:“攻武关,至霸上,斩都尉一人……”汉代此种都尉与郡国都尉不同的是,其官职前面往往冠以所辖兵种的名称,如车骑都尉、骁骑都尉、骑都尉、长铍都尉等等。
汉代的敢死队员也称“陷陈士”,执行突击敌阵任务的精锐分队“号为陷陈营”。由此看来,““陷陈都尉”应是专门率领“陷陈士”的武官。据《三国志》卷17《魏书·乐进传》记载,东汉兴平元年,曹操领充州牧后,曾任命乐进为陷陈都尉。同书同卷《于禁传》亦载:“拜军司马,使将兵诣徐州,攻广威,拔之,拜陷陈都尉。”
曹操此时既为汉臣,其部队组织、官职应为汉制,他所设置的!“陷陈都尉”,自然是沿袭东汉的军事制度,故与上述建武十年弩机铭文所载官名相符。这一官职亦应是在战时临时设置,有别于边郡都尉、属国都尉等常设的地方军事长官。
陷陈都尉的属官,据传世汉印反映,有“陷阵司马”、“陷阵破虏司马”。《后汉书·百官志一》记载司马是将军属下各部校尉的副职,如该部未设校尉,则由司马统领。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
都尉与校尉属于同一级别,为军中一部的长官,故司马也是其副职,代理司马职务者称为“假司马”。
例如居延汉简多载边郡军事组织的情况,可以见到都尉部下设有司马、骑司马、假司马、千人和候等属官。
汉简中还有司马随同都尉作战的记述:
“本始元年九月庚子,虏可九十骑人夹渠止北隧,略得卒一人,盗取官三石弩一、矢十二、牛一、衣物,去城,司马宜昌将骑百八十二人从都尉追。”
《史记》卷98《傅靳蒯成列传》载信武侯靳歙:
“‘入梁地,别将击邢说军苗南,破之,身得说都尉二人,司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
也提到司马、候是都尉的下级。前引《三国志》卷17《乐进传》、《于禁传》也记载二人是由军司马、假司马升迁为陷陈都尉的。
司马统辖的兵数,约在千人左右。可见《尉缭子·制谈》:“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汉书》卷52《灌夫传》亦载:“请孟为校尉,夫以千人与父俱。”孟康注曰:“官主千人,如候、司马也。”但也有率领数千人的记载,见《后汉书》卷65《段传》:“乃分遣骑司马田晏将五千人,假司马夏育将二千人……”属于特殊事例。
汉代每支“陷陈”部队的兵员有多少?有关的记载很繁杂。如果仅从都尉领兵的人数来看,大约有数千人。见《汉书》卷69《赵充国传》:
(义渠)安国以骑都尉将骑三千屯备羌,至浩亹,为虏所击,失亡车重兵器甚众。
如果从“陷陈”部队作战的事例来看,人数最少者仅有百余人,如前引《汉书》卷69《赵充国传》载其与匈奴作战时突围事。多者为数千人例如《后汉书》卷13《公孙述传》载:“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余人。”
《后汉书》卷211《《耿纯传》:“选敢死二千人,俱持强弩……”昆阳之战,“'光武乃与敢死者三千人,从城西水上冲其中坚,(王)寻、邑陈乱”。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古籍里记载的“死士”队伍有许多也是三千人。东汉后期的许多“陷陈”部队则为数百人到千人左右。例如《后汉书》卷74《袁绍传》载界桥之战时,“绍先令麴义领精兵八百,强弩千张,以为前登”。《三国志》卷7《魏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载其部将高顺,“所将七百余人,号为千人,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号为陷陈营。”《三国志》卷17《魏书·乐进传》记载,东汉兴平元年,曹操领兖州牧后,遣乐进回本郡募兵,“得千余人,还为军假司马、陷陈都尉”。
《三国志》卷18《魏书·典韦传》载曹操“拜韦都尉,引置左右,将亲兵数百人,常绕大帐。韦既壮武,其所将皆选卒,每战斗,常先登陷陈”。据此看来,汉代“陷陈”部队的人数多少不等,这要依据当时军队与战场的实际情况而定。
“陷陈”部队的战斗力较强,其装备的武器也很精良。秦汉兵器铭文内多到有制造官署、监作官吏与匠师的名称,通常是为了保证兵器的质量,以便事后追究责任。如《礼记·月令》所言:“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究其情。”郑玄注:“勒,刻也。刻工姓名于其器,以察其信,知其不功致。”
从两汉其他弩机铭文的内容来看,它们大多是中央少府的尚方和考工室(东汉属太仆),或各郡的工官、铜官制造的,监作官吏是这些机构的令、丞、护工掾、史等等。
像都尉这样的军官,本来是不管兵器制造事务的。但因国家草创,百废待举,或是受战乱的影响,官府手工业的生产活动脱离正规,未必能够保证供给,所以出现军队部门自己组织武器生产的情况是不足为奇的。如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出土的建武三十二年(56)弩机,铭文就有虎贲官治铜弩机百一十枚的记载。
另外,部分兵器铭文中的官名,还有表示这些物品所属的官府或军队部门的意思,以示与其他机构或私人的兵器有别。见云梦秦简《秦律·工律》:“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漆书之。”在出借时必须登记武器的标记,再按照标记收回。“陷陈士”等精锐部队装备的武器通常较好,像前述吕布的“陷陈营”,“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需要专门供给。由此看来,陷陈都尉、虎贲官、右将等武官监作的弩机,很可能是专为装备其所辖部队而制造的。
汉代的“陷陈”部队还有一些其他名称,如“敢死”,“陷陈士”即敢死队,他们执行的作战任务有许多种,突击敌阵只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较为多见的是“先登”,即在攻城中率先攀登,它和冲锋陷阵都是最危险艰苦的战斗。如《六韬》卷3《龙韬·厉军》所言:“攻城争先登,野战争先赴”。《史记》卷129《货殖列传》所讲的“攻城先登,陷阵却敌”。因此它们在当时的历史著作中往往并列称为“先登陷阵(陈)”。
敢死队所从事的任务不只是攻城,还包括夺取浮桥。如《后汉书》卷17《岑彭传》载:“彭乃令军中募攻浮桥,先登者上赏。于是偏将军鲁奇应募而前……或悬索渡河,见《后汉书》卷65《段颎传》:“追讨(羌寇)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
其实“陷陈”、突击敌阵的战斗,也可以称为“先登”。可见《后汉书》卷17《贾复传》:“从击青犊于射犬,大战至日中,贼陈坚不却。光武传召复曰:‘吏士皆饥,可且朝饭。'复曰:‘先破之,然后食耳。’于是被羽先登,所向皆靡,贼乃败走。诸将咸服其勇。”
因此,可以认为这两个词在当时是互通的,“陷陈”部队或是“陷陈”,战斗有时也叫做“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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