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中国科举史上的最后一位榜眼
- 发布时间:2022-01-0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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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珍(1870-1943年),原名倬冠,字聘三,别号隘园,清远县清城人(今属清城区),清末民初书法家、法学家、文学家。
朱汝珍像(来源: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朱汝珍应甲辰恩科,以殿试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及第,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榜眼。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朱汝珍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回国后,他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清政府被推翻后,朱汝珍留在紫禁城编纂皇室史料,后在津、沪经商。
朱汝珍“钦点榜眼及第承恩匾”(来源:清远市博物馆)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移居香港,担任香港清远公会会长、香港孔教学院院长。他关心家乡和旅港同乡,乐善教育、医疗等社会公益,帮助家乡民众和旅港同乡渡过了不少难关。
1931年7月,清远县发生“百年所未见”的重大水灾,刚履任会长的朱汝珍马上组织人员争取香港慈善团体和发动旅港同胞捐款四万多元,派出专人送回清远赈济灾民,并帮助修复了被洪水冲缺的堤围。
1933年农历四月二十七和七月二十二,洪灾先后侵袭清远县,朱汝珍带领香港清远公会筹赈会成员,分途呼吁,得香港航业公会和东华医院各善团支持,募得赈米1400包。又得益善商会、东华医院捐助修基银57300元,家乡受毁基围因此得以修复。
1935年4月10日,当家乡再次受灾时,朱汝珍在港募捐得2986元,寄回清远赈灾。
1941年12月,香港沦陷后,他与居港同乡方觉魂等人组织归乡指导委员会,担任主任,出面办理所需证件,协助清远同乡3万多人分三批疏散返乡。
甲辰科同人叙于香港学海书楼,右三为朱汝珍(来源:清远市博物馆)
朱汝珍工诗文,善书法。著有《词林辑略》《本纪圣训》《爱山亭记》等诗文,1915年编纂有《藏霞集》,1934年和1937年,先后受聘总纂《清远县志》和《阳山县志》。书法兼学王、柳、欧风格,而又自成一家,尤以楷书见长,其书端正圆润、遒劲清秀,与状元刘春霖、探花商衍鎏、传胪张启后的作品配成“四屏”,深受文人雅士喜爱,在海内外有相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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