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团游被逼购买41万商品房,不买不准睡觉和出去?真相揭露原来是这样

      • 发布时间:2021-12-06 18:09
      • 作者:www.yfxzm.com

      目前,当事人已发表声明道歉,并表示其为达到尽快退房、退款的目的,就购房过程与媒体进行了不正确表达,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不让睡觉,强制买卖等现象其实是不存在的。

      上述事件最终被证是乌龙事件。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游客跟团旅游被强迫购物的事件时有发生。

      近日,王女士表示自己花了4000多元跟团旅游,在旅途中被强制要求买玉,导游振振有词:“最低2千,别让我去厕所逮”。

      日前,有媒体报道“男子跟团免费游被强制购房”的情况,乳山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连夜对涉事房地产和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经调查,姚某某于10月6日在同学的陪同下,参加了金鼎房地产公司组织的看房团来乳山考察,并自愿购房。

      报道中所称的限制自由、强制买房等情况均不属实。

      目前,当事人姚某某已发表书面声明,明确表示:

      “本人为达到尽快退房、退款的目的,就购房过程与媒体进行了不正确表达,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不让睡觉,强制买卖等现象其实是不存在的。本人对此事产生的不良影响,表示抱歉。”

      乳山市政府将强化监管,进一步维护好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前报道:“男子跟团游被逼买下41万商品房,不买不准睡觉”

      此前,有媒体报道:10月初,湖南长沙58岁的姚先生跟团前往山东威海乳山旅游2天,姚先生称此次旅行一切费用全免,只需预交800元,返程后这笔钱可全部退还。

      到达乳山后姚先生才得知旅行团是房产公司组织的,几乎没有任何行程,被逼不让出门,有专门的人员看守他们,甚至不让睡觉。“买了房就让你出去玩”。

      姚先生称自己曾患有脑梗身体不是很好,经不住房产公司工作人员的逼迫,他无奈定下了一套价格为41万元的商品房,交付了12万3000余元的首付款。

      而姚先生的女儿说,这房买得不仅是迫不得已,而且明显比市场价贵。

      记者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时,对方称,这就是看房考察团,吃住都是高级酒店,既然来了就要支持我们工作,如果要退房要找开发商,签了合同那么就要走法律程序。

      花4000元跟团,还被导游强制买玉?

      上述事件最终被证是乌龙事件。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游客跟团旅游被强迫购物的事件时有发生。

      有媒体报道,近日,王女士在济南报团去甘肃兰州旅游遇到一件糟心事。

      她在旅途中被强制要求买玉,导游振振有词:“最低2千,别让我去厕所逮”。

      山东游客王女士在网络爆料:自己在山东报名参加旅行团,前往甘肃兰州旅游,不到一周的行程一共要花费4000多元。

      出发前,旅行团表示旅程中要求游客进购物店,并告诉王女士“配合着进就行,不强制买”。

      但上车去往购物店时,导游要求:“一家最低最低两千,不能不买,不买不能走。”

      旅行团购物纠纷症结究竟在哪里?

      在网络流传的视频中,王女士与导游芦某某在一个购物店中发生争执。

      游客:“你跟我说每个家庭必须要买东西。”

      导游:“对啊,多多少少买一点不算是一份心意吗?你说我服务了几天,我不应该有一点点工资吗?”

      游客:“没有我想要的东西我为什么要买?”

      据王女士向媒体介绍,参团费4000多块钱,10月5日出发,共六天,事件发生在行程即将结束时。

      王女士说:

      我在山东本地报的团,我是10月5日济南到兰州,10月10日兰州到济南就结束,报价是四千多,当时我从这边出发的时候,人家就说这个团是要进购物店的,配合着进就行,不强制买。

      然而在车上的时候,这个导游就说,一家最低最低(消费)两千,不能不买,别让我上厕所去逮你去。

      她挨家挨户地盯,她第一次过来,说你早买咱们早走,我们这几天都不容易。第二次她又追着我们问,你买了吗?快点买,你不买谁也走不了。

      这时候我就跟她发生争执了。

      游客交了4000多元

      旅行社接团价却只有1380元?

      记者昨天(25日)尝试了解游客王女士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但未能与其取得联系。事件另一方甘肃吉途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王晶晶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位游客是从其他旅行团转来的,他们的接团价格是1380元。

      王晶晶:“她给我们交的只有1000多,她的这个4000多我不知道,因为是中间转了几手,我并不知道的。”

      记者:“这1000多包含什么呢?包含她往返的路费吗?”

      王晶晶:“不包含。就是我们的行程,我们的景点门票,就这些。”

      记者:“6天的费用的话,1000多块钱,够吗?”

      王晶晶:“够的,旅游局已经调查了,因为我们的成本价就在1180,我们收他们的费用是1380,200块钱是利润。”

      王晶晶表示,芦某某是旅行社在酒泉的合作导游,每天的导游费用200元。视频确有其事,但她认为游客断章取义。

      王晶晶:“我不否认一点,如果我们的游客买玉的情况下,我的导游会拿到一定的宣传费用。本身西北旅游的季节相对来说就比较短一点,从5月份开始到10月份基本就结束了,5个月时间,导服费用相对来说也不是很高,我们的导游就通过比如推荐一些歌舞晚会,增加一些额外的收入。就是说你有喜欢的就买一点。”

      不可否认,旅行团强制购物纠纷不断的背后,反映着旅游消费市场的无序化竞争和粗放式发展。为了抢占市场,旅行社不断压缩成本,最终转移至游客身上。

      王晶晶告诉记者:“如果把导游成本的费用核算得很高,无论哪个方面,你房费、餐费、车费核算很高的话,就不会具有市场的竞争力。同样报一个团,这边是3100,人家那边是3000,你肯定选择3000的。不像是4000和3000的,你可能会考虑选择4000的,因为觉得品质会高一点。所以我们在每个细节上都要做到,让它的成本率是最低的。”

      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3个月

      吊销导游芦某某导游证

      10月24日,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游客跟团被导游强制买玉”事件处理情况: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3个月,吊销导游芦某某导游证。

      经调查,2020年10月5日至10日,甘肃吉途旅行社组织山东、重庆等地散拼游客共18人,参加行程为“秋摄额济”兰州一张掖一额济纳一嘉峪关6日游,旅行社聘用酒泉市导游芦某某为团队导游。10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团队按照行程约定游览酒泉市“酒泉奇石馆”,导游芦某某因两位游客未购买玉石与之发生语言争执。争执结束后,全团离开参观点继续行程,团队游客均未购买任何商品。

      经执法人员传唤询问相关涉事人员,收集视频证据,认定导游芦某某在10月9日导游活动中,存在变相要求旅游者消费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委派芦某某进行导游活动的甘肃吉途旅行社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程序吊销导游芦某某导游证。

      专家观点:要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强制交易

      在旅游行业研究者们看来,提升旅游产品品质至关重要,比如可以推出含有购物行程的线路,但是在购物环境、商品品质、价格控制上,应该做到规范、合理、透明,而非现在这样将游客带进封闭环境中强制购物,甚至售卖的很多是假冒伪劣产品。

      另一方面,在旅游纠纷出现之后,行政执法的同时,需要启动法律程序,让强制购物、虚标价格等行为付出更高代价。

      旅游行业专家、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创产业研究中心旅游研究所所长刘思敏认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一定要把市场的问题落实到怎么能够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强制交易的问题。

      比如说对于强制交易的问题,其实刑法就有强制交易罪,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只看到了一两例这样的案例,就是以强制交易罪来判刑的导游。一方面我们用诈骗罪和强制交易罪,把它用足,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设置民事赔偿,加大到百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

      现在我们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非常有限的行政执法资源,他怎么去判断数量庞大的几十万条、上百万条旅游线路的价格合理不合理?市场是瞬息万变的!所以我们必须从法律入手,现有的法律,该用的一定要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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